云龙县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

发表时间:2023-02-16 22:34

近日,中共云龙县委、云龙县人民政府印发《云龙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云龙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云龙县发展格局,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

《规划》提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提出的“三个定位”要求,结合云龙县“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绿色能源开发重点县”定位,着力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5个方面作出示范。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更加美好、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步伐更加稳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紧密、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政治引领、发展驱动、文化联动、法治托底的“四轮驱动”全域创建格局全面形成,培树“幸福云龙石榴红”品牌,奋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规划》明确,展望2035年,云龙县将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各民族政治上团结统一、经济上共同富裕、社会上互嵌互融、文化上美美与共、治理上共治共享,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更加牢固,五个认同成为各族群众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为丰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理论与实践作出云龙贡献,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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